爆炸索償|慈雲山車房爆炸玻璃女店東身亡 丈夫獲判賠償逾72萬
撰文: 林育慧
發布時間: 2024/06/18 17:17
最後更新: 2024/06/18 22:51
2015年慈雲山車房發生爆炸案,車房東主、的士司機及車房毗鄰玻璃店女東主喪命。玻璃店女店東鰥夫早前入稟向車房東主及技工索償逾560萬元,雙方就賠償額早前作爭議。高院聆案官今(18日)頒下判詞,裁定原告獲償逾72萬元。
原告伍乾元(現年74歲)為死者伍靄霞(65歲)丈夫及遺產管理人;答辯人為技工黎駿豪(42歲)及車房東主胡漢偉(48歲)的遺產管理人曾頴詩。黎於2021年3月已被裁定須就事件負責,賠償金額有待評定,本案則只涉評定車房東主一方之賠償額。
聆案官於判詞指出,原告要求索償總金額逾560萬,其中喪親之痛為15萬,雙方並無爭議,殮葬費則為12萬,答辯方願付8萬,最終聆案官裁定為逾8.6萬元。聆案官經評估後,就受養人失去依靠獲定為逾19.9萬元,其中1名兒子獲補償8萬元,財富累積損失則逾21.5萬元,痛苦及生活損失為6萬元,以及特別賠償為逾7.8萬元,總金額逾72萬元。
資料顯示,事件中另一喪命的士司機陳錦波(終年61歲)的遺產管理人高少然(譯音),早前亦入稟索償,區域法院裁定獲償逾72.7萬元。
事發於2015年4月26日,陳駕駛涉案的士與妻子外出為即將結婚的女兒派帖,期間發現駕駛不順暢,遂將的士駛往肇事的慈雲山孖鏡車房檢查。黎檢查的士石油氣泵期間發生爆炸,釀死3死9傷。黎被控3項誤殺罪,控方指其不符合資格維修石油氣泵,經審訊後黎被裁定罪成,被判監8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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